这只护主心切的边境牧羊犬是路言大学时领养的狗,有着一双毛茸茸黑耳,非常活泼好动,听到「吃吃」跟「跑跑」等关键字那对大耳朵就竖立起来,歪头露出效忠主人到Si的表情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惜这只忠狗从以前就不喜欢傅梓翰,每次看到他就狂吠,两人交往间几次差点被傅梓翰送走,还是路言把他抢救回来的。

        「大耳朵,别叫了,乖。」大耳朵从傅梓翰进家门已经狂叫近十分,怕被邻居抗议,路言蹲下来作势抚m0,一看他来大狗立刻坐下,尾巴贴在地上快速摇动,路言搔了搔牠肚子下的痒处,大狗马上乖顺地翻过来任他摆布。

        「这只笨狗还是一样不认识主人。」傅梓翰露出不屑一顾的神情。

        不是不认识主人,是没把你当主人好吗?路言在心里嘀咕。

        一小时前刚下班傅梓翰打电话说想看看路言,b问出地址後,没多久就出现在他家门外,那时已经凌晨12点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是分手後傅梓翰第一次到路言的租屋处,丝毫没有身为客人的自觉,就和以前同居时一样,鞋子脱了永远不会放进鞋架,吃完东西的碗盘总是留在桌上,甚至连放到厨房洗手槽都嫌麻烦。

        安抚完认生的家犬,路言顺手把傅梓翰用过的碗洗起,瘫在沙发上用着电脑的不速之客又扯开嗓子叫他倒杯水。

        倒水?你到底当我是什麽?路言满腹抱怨,双手却顺从的听命於他,有时候他怀疑傅梓翰是不是对他下了降头,就像被制约似的,从高中到现在总是无法拒绝他的要求。

        「喏……喝完这杯水你就走吧!」路言把水杯往桌上一放,他可不想要最後得招呼他留下过夜。

        「言言,你就喜欢过这种日子?我真不懂你g嘛辞职,住在这麽小的地方。」傅梓翰阖上笔电,打量着四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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